**县刘田各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监理
本招标项目**县刘田各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项字[202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专项债券**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共涉及**县刘田各庄镇集镇区和下辖 64 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容村貌提升 304188.28 平方米,排水设施(包含维修浆砌石排水设施、砌筑排水设施、**排水沟设施、铺设Φ1000mm 管)20197.06米,河道治理工程(包含坑塘治理)2669.01 立方米,改建桥涵 30 座,铺设自来水管道 6813.42 米、配套潜水泵 2 台、变频器 2 台,汽车充电桩安装(含配电设施)60 台等。
2.2 建设地点:**县刘田各庄镇集镇区和下辖 64 个行政村。
2.3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阶段全过程。
2.4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县刘田各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监理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财务要求: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扫描件。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标书代写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0日09:00时至2026年02月15日17:00时(**时间,下同),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9.1招标人:****,联系人:乔海平,联系电话:0335-****097;
9.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郝爱华、王晓彤,联系电话:0335-****061、0335-****069。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电话:0335-****246
电子邮箱:****@126.com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县刘田各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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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方式
招 标人:****
地 址:**县**
邮 编:066400
联 系人:乔海平
电 话:0335-****09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峨**中路9****中心10楼
邮 编:066000
联系人:郝爱华、王晓彤
电 话:0335-****061、03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