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邢清线至石佛等25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物资采购2标段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名称 | **县邢清线至石佛等25条农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物资采购2标段 | |||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
| 评审时间 | 2026年1月21日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27日 | |||
|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 | ||||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 | |||
| 响应价格(不含税) | ****324.5元 | |||
| 供货期 | 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 供应商排名 | 1 | |||
|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 ****公司 | |||
| 响应价格(不含税) | ****571.02元 | |||
| 供货期 | 3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 供应商排名 | 2 | |||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曹艳云 联系电话:133****6033 | |||
| 其他内容 | 所有供应商名称:****公司、**县****公司、**县懋****公司、**** 响应文件被否决的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县懋****公司”所附业绩不符合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的评审,不能通过资格评审;“**县****公司”未附购买保函(保险)相关凭证的复印件,不符合评审办法2.1.3响应性评审中“响应保证金”的评审要求,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 |||
| 三、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采购联系人 | 杨工、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曹艳云、李占辉 | |
| 采购人地址 | **省**市**区铜冶镇石铜路569号盐业大厦4楼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486号 | |
| 采购人电话 | 0311-****8204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0311-****6905、133****6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