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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项目名称:********油田生产污水达标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处理站东南侧约170m
建设单位:****
验收范围:********油田生产污水达标项目中二期尾水处理规模为200m3/d的深度处理装置。
发布日期:2026年2月9日(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届满)
公开文件类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工 电话:157****7887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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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