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阜阳弗迪新能源汽车科创园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安徽-阜阳-阜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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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弗迪新能源汽车科创园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文号: 南环行审〔2026〕1号
信息来源: ****分局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01-23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弗迪新能源汽车科创园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6-01-23 08:28
****公司:
《**弗迪新能源汽车科创园注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位于**县颍水**侧、郜台路东侧、**大道南侧、张寨路西侧,租赁的厂房占地面积31616.47m2,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租赁厂房,设置注塑生产区、模具维保区、成品区、备品备件区和3D打印区,配套建设相关贮运、辅助、公用和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3684万件结构注塑零部件和7.2吨3D打印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在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体制。运营期模具、轮毂和涡轮清洗废水收集至密闭吨桶后,经车辆运输送至**弗迪新能源汽****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地址:****经开区颍水**侧、运****侧、郜台路东侧、张寨路两侧,处理工艺:调节+絮凝沉淀+pH调节+水解酸化+兼氧+接触氧化+沉淀,设计处理余量:175.877t/d)处理,尾水通过**弗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检测废水经**弗迪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科创园)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并不断强化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选择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活性炭,并足额充填、按期更换。
注塑、脱模工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至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至车间;机加工切削油雾经集气罩收集至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至车间;喷砂工艺粉尘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至滤芯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至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其他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企业边界VOCs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浓度限值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安装隔声罩、消声器等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固废环境管理要求。按照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措施,分类进行收集,妥善处理处置。规范设置标识牌和标签,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做好日常安全和环境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台账。安装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加强各类设施和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经常性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分区防渗。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落实清洗废水转运管理措施,制定清洗废水转运计划并报我局备案。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6.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公司许可排放量以内。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和废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和资金保障等,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由**县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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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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