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锅炉更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清源镇****现有厂区的锅炉房内,企业厂区锅炉房内现有1台20t/h燃气锅炉和2台35t/h燃气锅炉,锅炉建设较早,经过多年运行,存在设备老旧,能效降低,维护成本增高等问题。为此,企业提出对现有锅炉进行更新改造,拟将现有“一台20t/h和两台35t/h蒸汽锅炉”替换为“4台10t/h WCB水冷预混蒸汽锅炉”。锅炉房现有锅炉具体配置为1台20t/h蒸汽锅炉(排污许可编号:MF002),1台35t/h蒸汽锅炉(编号MF001),另1台35t/h燃气锅炉(编号MF003),锅炉燃用天然气,燃烧后烟气合并经1根60m高烟囱排放。本次锅炉更新改造后,拟新增4台10t/h WCB水冷预混蒸汽锅炉;拆除现有1台20t/h燃气锅炉(MF002),保留1台35t/h蒸汽锅炉(MF001)作为备用锅炉;停用(后续拆除)另1台35t/h蒸汽锅炉(MF003)。同时,将锅炉烟囱排放高度改造为30m,锅炉烟气同样合并后经1根30m高烟囱排放。我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委托****编制了《****高效锅炉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取得了由清****管理局以清审环评〔2024〕09号下达的“关于****高效锅炉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该项目于2025年5月13日开始施工建设,于2025年7月11日完成了主体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的全部建设。于2025年8月14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登记编号为911********678567C001V),现计划于2025年10月21日-12月26日对环保设施进行调试,并于2025年12月23日-24日和2026年1月23日-24日对****高效锅炉更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2026年2月3日,****邀请3名环保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意见结论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