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七中学食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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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食堂劳务用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负责****食堂的劳务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食堂营业额的29.5%服务地点:****食堂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一年,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每次期限一年,最多不超过两次。

(若考核不合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终止合同,履行合同期间,因国家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学校有权提前终止或调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2.3、****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仍将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市**区第六大街3号楼413室;方式:现金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2月26日09点30分(**时间)地点:**市**区第六大街3号楼41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区建设北路171号联系方式:孙老师189****66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市**区第六大街3号楼413室联系方式:李景升0316-****5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景升电话:03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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