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钜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平方装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
河南-郑州-巩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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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1MADNUGP912顾小强
顾小强**省**市**市
****开发区****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生产30万平方装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省**市**市 ****开发区****园区
经度:112.88378 纬度: 34.69003****环境局**分局
2024-12-19
**环建审〔2024〕78号****
2025-11-05400
56****
****0181MADNUGP912****
****0181MADNUGP912******公司
****0800MACW1BQK2T2025-10-31
2026-01-092026-02-05
http://hnschbkj-gongyi.com/?p=158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规模:年产30万平方装饰材料; 生产设备:剪板机1台、折弯机2台、氩弧焊2台、雕刻机1台、冲床1台、打磨机1台、表面预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喷粉房1座、固化炉2台、喷淋水洗段。生产规模:年产30万平方装饰材料; 生产设备:表面预处理生产线(1条)、全自动喷粉房1座、固化炉2台、喷淋水洗段。
项目分期建设,本次只安装一期工程设备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铝单板)-钣金成型(剪板-雕刻-冲压-折弯-焊接-打磨)-表面预处理(清洗-二级脱脂-二级水洗-无铬钝化-烘干)-静电喷塑-固化-冷却-刷胶、贴纸(人工)-木纹固化-除纸(人工)-成品原料(铝单板)-钣金成型(外协)-表面预处理(清洗-二级脱脂-二级水洗-无铬钝化-烘干)-静电喷塑-固化-冷却-刷胶、贴纸(人工)-木纹固化-除纸(人工)-成品
一期工程钣金成型尚未建设,钣金成型(剪板-雕刻-冲压-折弯-焊接-打磨)工序委托外协加工。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防治措施: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烟尘由集气罩+密闭隔间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塑粉固化、木纹固化(贴纸、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废活性炭采用双层塑料袋密封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调胶间、危废暂存间均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炉(喷塑、木纹)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脱脂前、后水洗废水及木纹固化后清****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噪声采用基础固定,厂房隔声等措施; 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措施。焊接打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木纹纸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喷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外售用于制砖。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脱脂剂桶、脱脂槽渣、废钝化剂桶、钝化槽渣、废活性炭、废RO膜、蒸发残留母液、废胶水桶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气防治措施: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废活性炭采用双层塑料袋密封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炉(喷塑)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木纹固化(贴纸、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炉(木纹)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脱脂前、后水洗废水及木纹固化后清****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噪声采用基础固定,厂房隔声等措施; 地面硬化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措施。废木纹纸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喷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外售用于制砖。废脱脂剂桶、脱脂槽渣、废钝化剂桶、钝化槽渣、废活性炭、废RO膜、蒸发残留母液、废胶水桶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气防治措施:塑粉固化废气、木纹固化(贴纸、固化)废气分开收集,收集后均采用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分别经18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固体废物:一期工程钣金成型尚未建设,无相应固废(焊接打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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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1024 0.1024 0 0 0.102 0.102 /
0 0.4075 0.4787 0 0 0.407 0.407 /
0 0.1429 0.1703 0 0 0.143 0.143 /
0 0.09 0.1337 0 0 0.09 0.0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项目表面处理工序脱脂前、后水洗废水及木纹固化工序后清****处理站(工艺:调节池→气浮→混凝沉淀→砂滤、碳滤→反渗透膜过滤+蒸发(电加热)→**池)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 ****处理站出口废水水质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全自动喷粉房、固化炉、水分烘干炉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粉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废活性炭采用双层塑料袋密封包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炉(喷塑)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木纹固化(贴纸、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炉(木纹)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分烘干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固化工序外排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所规定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本项目喷粉工序外排的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所规定的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7.1kg/h)。 本项目外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 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通用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其他炉窑要求:PM、SO2、NOX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10、50、100mg/m3。 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2.0mg/m3 的要求。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厂区内:监测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6.0mg/m3,监测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风机、泵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减振基础、厂房隔声 项目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南厂界、西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56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焊接打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木纹纸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喷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外售用于制砖。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脱脂剂桶、脱脂槽渣、废钝化剂桶、钝化槽渣、废活性炭、废RO膜、蒸发残留母液、废胶水桶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木纹纸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喷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外售用于制砖。废脱脂剂桶、脱脂槽渣、废钝化剂桶、钝化槽渣、废活性炭、废RO膜、蒸发残留母液、废胶水桶收集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设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与自动消防灭火系统 设立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与自动消防灭火系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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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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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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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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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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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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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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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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