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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官塘镇典型镇村补短板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潮****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官塘镇典型镇村补短板项目建设方案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官塘镇典型镇村补短板项目的项目建设方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12-445102-17-01-856188)。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官塘镇秋溪村、苏三村、巷下村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广场场地修整,配套建设篮球场1座和羽毛球场2座,增设绿化、照明;****商铺,总占地面积约175平方米;现有内部村道进行改造提升,长约117.2米,宽4.0-5.6米,配套排水系统;(二)巷下村新浇混凝土路面约1495.7平方米,预埋排水管网约347米,**检查井17座、雨水井34个;(3)苏三村新浇混凝土地面约778.6平方米;(4)城甲村**挡墙长约89米,新铺设透水地砖约225.7平方米;(5)官塘水沟清淤约9739.76立方米;(6)“三线”改造总长度约4268米,其中开挖敷设管道约3026米,机械顶管约1242米,**人手井51个。
四、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664.39万元,其中:工程费597.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7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5年度**市结对帮扶**市乡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第一批)安排解决580万元,缺额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接文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涉及农村道路建设的,路基宽度应控制在8米内;涉及地下埋设的,应以不改变原地类现状为原则,填埋后应按施工前原状恢复。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开工条件时,方可开工建设。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估算金额低于规定招标标准,核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工程招标估算金额达到规定招标标准,核准全部采用委托招标及公开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