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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我局对****年产30万吨高硼硅玻璃制品项目等6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省**市黄河五路385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地址:**市**街道鹤伴一路838号)提起行政诉讼。
106关于****年产30万吨高硼硅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07关于**梁邹国****公司年加工3万吨高纯度硅块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08关于**昊棣****公司废弃物回收及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109关于**安****公司年产30000吨新型水溶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