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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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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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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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南校区12号学生公寓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 ****001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姓名 金娜、孙承国、刘强 联系电话 153****1928
开标时间 2026年1月29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开标室307
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情况(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排序 推荐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 ****90084.38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67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集团有限公司 ****92175.83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67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省****公司 ****30472.94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670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排序 推荐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名称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号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王立明 注册建造师一级 京111********03544 满足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集团有限公司 路鑫 注册建造师一级 津112********00963 满足要求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省****公司 齐会超 注册建造师一级 豫141********33064 满足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招标五部,电话:029-****8899 转651。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1月3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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