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至**高速铁路(**段)项目**段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请有意参加该项目征地房屋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来我单位现场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至**高速铁路(**段)项目**段项目涉及征地房屋建筑面积约12400平方米。该项目北起塘下镇,南至南滨街道,具体以该项目征地范围图为准。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时间要求:预计进场时间为2026年3月,要求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
(二)机构资质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
(三)人员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6人;
三、评估机构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独立成册各两份,复印材料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
(一)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报名;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非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六)从事该项目评估工作的人员花名册(不少于8名,其中需6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市**街道仲容路401号档案大楼1408室
五、报名时间
2026年2月9日—2月14日
8:30—11:30 14:00—17:00
联系人:王力 联系电话:0577-****1530
六、其他说明
本次报名效力以被征收人未能在“关于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通知”发布后10日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前提,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已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本次报名及后续流程自动终止。
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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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