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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9日 |
| 标 题:****水利局关于成立****市**区黄屋屯镇那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机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水利字〔2026〕1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9日 |
| 效力状态: |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区黄屋屯镇那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水利部水建设〔2020〕258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授权,通过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市**区黄屋屯镇那发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法人机构,法人机构组建如下:
一、项目法人:****
二、法人代表:潘 ****管理站站长/馆员)三、技术负责人:****水利局/高工)
四、质量负责人:****水利局/工程师)
五、安全负责人:****人民政府/工程师)
六、财 务:****水利局计财股负责人)
****水利局/高级会计师)
七、现场代表:****水利局/工程师)
黄全****管理站/助工)
八、综 合:****水利局/工程师)
****水利局/馆员)
林芯****管理站/助工)
冯 ****政府/工程师)
****人民政府/助工)
项目法人务必要严格执行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法人制的文件要求,认真按程序做好项目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运营管护等工作,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
****水利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