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5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85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泉塘镇汪家村长冲组 |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以下简称粤光)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技术改造,在现有页岩、煤矸石原料基础上,新增建筑弃土、污泥(生活污泥、市政一般污泥)、浸出废渣(来源于******公司)及改性锰渣(来源于**市****公司)等一般工业固废作为生产原料,通过破碎、筛分、配比、混合等工序制备符合砖瓦生产要求的原料,建设一条年产85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的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①在现有生产厂房的基础上新增污泥池、成品库等主体设施,增大陈化库、原料堆场面积,同时在现有隧道窑基础上进行改造,由现有两烧两烘隧道窑改为三烧两烘隧道窑(新增1条烧道),并且在现有72m的基础上拓长至92m;技改前年产空心砖5000万块,折合标砖8500万块,技改后年产烧结多孔砖及标砖8500万块(折标),产量不变、生产工艺不变。②对原料备料车间进行改造,设置为独立封闭式车间,并对原料堆场、制砖车间及陈化库进行整体封闭。③技改拆除现有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烟气治理设施,**一套智能化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系统,技改后隧道窑烟气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系统+50m烟囱高空排放(并配套设置在线监测系统);污泥池产生的臭气经封闭+负压抽风送往隧道窑焚烧;原料备料车间内配套建设喷雾除尘设施。技改完成后,生产工艺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污泥及一般固废的配料工序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其余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不变。项目主要工序包括原料配料、破碎制坯、陈化搅拌、挤出成型、干燥及焙烧;主要新增设备包括双级真空砖机、自动码坯机、入料机、物料传送带、烘干窑等。项目实施后,年产85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的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预计于2026年6月建成投产。项目须按协同处置固废批次开展成分分析检测,其中浸出废渣铊含量不得高于20克/吨、铍含量不得高于0.025%,其余入场原料均须为一般固体废物且须满足环评报告中的要求后,原料方可投入使用。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脱硫除尘喷淋废水、车辆轮胎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其中脱硫除尘喷淋废水经沉淀满足**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循环用水限值(0.015mg/L)后循环使用;厂区出入口车辆轮胎清洁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平台;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菜地灌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严格管控粉尘、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废气收集与管理。本次改造后,污泥池臭气经负压收集引入隧道窑进行燃烧与经负压收集的隧道窑烟气一同通过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系统处理后再由50m高排气筒外排,未新增排气筒。项目控制污泥掺烧比例小于30%,隧道窑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中表4标准限值,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废砖坯、废砖及砖的边角料、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等经收集后可将其回用于生产;脱硫除尘渣经收集后外售给水泥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存放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