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湘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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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0 09:48

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市泉塘镇双江村29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欢思鹏”)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技术改造,在现有页岩、煤矸石原料基础上,新增建筑弃土、污泥(生活污泥、河道污泥)、浸出废渣(来源于******公司)及灰煤渣等一般工业固废作为生产原料,通过破碎、筛分、配比、混合等工序制备符合砖瓦生产要求的原料,建设一条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协同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等废弃物的生产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扩大原料棚与制砖棚面积,并对原料棚、制砖车间及陈化库进行整体封闭;②**一座符合重点防渗要求的密闭污泥池,其产生的臭气经负压收集后送至隧道窑焚烧;③**独立密闭破碎筛分车间;④在维持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将原“两窑烧烘一体”布局改造为“四条隧道窑(两烧两烘)”布局;⑤更换一套智能化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除尘系统,并配套在线监测系统。技改完成后,生产工艺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污泥及一般固废的配料工序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协同处置的固废须符合烧结砖生产要求的且报告书中已列明的一般固废,其余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基本不变。运营期主要工序包括原料配料、破碎制坯、陈化搅拌、挤出成型、干燥及焙烧;主要新增设备包括双辊锤式破碎机、给料机、污泥专用输送机、污泥泵、烘干窑等。项目实施后,年产6700万块(折标)页岩烧结砖的生产规模保持不变,预计于2026年6月建成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脱硫除尘喷淋废水、车辆轮胎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其中脱硫除尘喷淋废水经沉淀满足**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循环用水限值(0.015mg/L)后循环使用;厂区出入口车辆轮胎清洁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技改项目更换一套智能化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除尘系统,配套60m排气筒,不另增排气筒。项目污泥暂存恶臭由**密闭管道引至隧道窑燃烧,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除尘系统处理,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后60m排气筒达标排放;隧道窑烟气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式除尘系统处理,颗粒物、S02、NOx等因子参照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中表4标准,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修改单)表2标准限值,CO、HC1、Cd、Hg、Pb、As、二噁英等因子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T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后经60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NH3、H2S以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坯、废砖、沉降粉尘及洗车废水沉淀池、初期水池沉渣均回用于烧结砖生产;脱硫系统沉淀池沉渣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料收集作为废品外售。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