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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劳务派遣服务 | 其他服务/其他未分类服务/其他未分类服务 | 1.根据甲方用工需求,供应商需提供不同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配合服务、协助管理服务、生产配合服务、生产准备服务、日常服务、经营管理、医疗服务等。 2.供应商应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招用手续及员工关系管理,并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3.服务费用按月人均服务费进行报价,被派遣人员工资奖金等基本待遇由双方每月确认,其他人工成本在此基础上进行计算,税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 合同期限为两年,具体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另行确定。 | **市东****里东街11号。 | 1、本项目比价结果,仅作为确认供应商的依据,供应商的报价需经过比价人内部审核,审核后的价款经双方确认,确定为最终的合同价款; 2、报价清单需自拟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有效期需在报价当日起顺延2-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