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供热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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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供热工程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配套供热工程项目

**县王宝**房村申江渔港

****

**昊华****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王宝**房村申江渔港,投资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利用现有锅炉房,拆除现有5台2.1MW燃煤锅炉,临时建设5台2.1MW生物质锅炉分别用于5个南美白对虾养殖棚进行冬季供暖,待所在区域具备集中工业供热条件后,本项目临建锅炉无条件拆除。

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原有化粪池;锅炉排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养殖棚地面清洗,不外排。

锅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各自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收集后通过各自对应排气筒排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炉渣、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包装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购置厂家回收再利用。

附件1:《关于配套供热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意见》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