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63790N/2026-167265 | 组配分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水利 | 发文日期2026-02-10 |
| 区发改局(区粮食物资局、区支援**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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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要求核准**区莼湖街道琅溪水**提升工程申请报告的请示》(奉水务〔202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范围现状生态环境基底杂乱,水力侵蚀严重,蓄水能力较差,枯水期水质、水体流动性较差,整体生态脆弱敏感,水**整体较差。为积极响应乡村**战略及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幸福指数,对环境进行提升,改善河道环境及形象,有必要建设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区莼湖街道琅溪水**提升工程。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
工程建设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莼****公路段,田央村段)。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北起S203省道,南至田央村,治理琅溪河道全长约978.4米,****公路段长约438.0米,田央村段长约540.4米。工程为V等工程,护岸及其他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桐冒公路段(桩号A0+000~A0+438):**左岸护岸、修复堰坝2座;田央村段(桩号B0+000~B0+540.4):两岸护岸建设、修复堰坝1座、拆除重建桥梁1座。工程基本沿原有堤线布置,在原堤身内施工,不涉及其他永久占地。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5.6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资本金为395.61万元。
五、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监理、设计、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自然**与规划部门意见、**区莼湖街道琅溪水**提升工程申请报告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利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同时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复
宁****改革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