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
征求公众意见第二次公示
******处理厂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有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污水处理厂****开发区蓝月谷化工片区,****园区北地块东南角,永佳路西侧。中心经度为112°36′1.81017″、纬度为28°18′45.58126″。
总投资:21018.96万元。
项目占地: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7.9亩
污水处理规模:10000m3/d
建设内容:****处理厂一座及污水管网工程,****园区初期雨水池A、事故水池B及初期雨水池B、初期雨水池C、园区物理围挡(发展路东侧、蓝月谷**侧)、蓝月谷**幅路面单向卡口、檀金路靠近发展****园区大气监测点5处。****处理厂建设内容:污水厂主要构筑物有在线监测房及调节池、反应池、出水池、事故水池A、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生产辅助用房、综合楼、门卫。
尾水去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由管道排****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沩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彭女士186****3886
通讯地址:**经开区创业大楼10楼1001室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2)填写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发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邮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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