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传真):0394-****001 通讯地址:****中心****开发区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首次申请 | **市****开发区太**毛庄镇未来路(二环路)南段东侧6号 | **** | **** | 租赁****公司厂房面积1445.25㎡,其中厂房1300㎡,办公室 145㎡。主要生产工艺:采用外购原料一加热-注塑一冷却一成型,项目所用原料均为外购塑料颗粒(聚丙烯色母),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料,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水果筐 600万个,年产值2500万元。 主要设备:干燥机、注塑机、小型粉碎机、搅拌机、冷却塔、吸料机,设备共计17台。 | 一、废气 本项目注塑工序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印刷工业)和《**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非甲烷总烃A级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加强车间密闭和废气收集效率,无组织排放量较小。破碎工序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太******公司现有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加强维修保养等措施后,项目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原辅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在车间东侧设置1间10m3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同的固体废物分区放置,做好台账记录,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本项目在车间东北侧设置1间10m3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