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塔石路蓝光地块段南侧人行道修缮工程(K3+970-K4+040)监理 | 项目编号**** | |
| 塔石路蓝光地块段南侧人行道修缮工程(K3+970-K4+040)监理 | ||
| 网络竞价 | 招采类型工程类 | |
| 2026-02-10 11: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2-13 17:00:00 | |
| 2026-02-13 17:00:00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塔石路蓝光地块段南侧人行道修缮工程(K3+970-K4+040)监理竞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方:****
(二)塔石路蓝光地块段南侧人行道修缮工程(K3+970-K4+040)监理服务,本项目共计一个包。
二、采购预算/限价:15230元。
三、竞价要求
起始价:15230,最低减幅度100元。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特殊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六、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西南联交所招采平台(https://swueecg.com/#/index)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七、合同签订及价款结算
(一)签订合同: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
若供应商未在 3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费用支付方式:当施工工程进度达到施工合同金额的30%时,委托人支付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的 30%;当施工工程进度达到施合同金额的 60%时,委托人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的60%;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支付到监理服务费合同总价的 90%。工程结算批复质保期满后结清余款。
(四)结算方式:****管理部或审计的施工竣工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和投标(合同)费率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