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将S61**至**高速公路**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61**至**高速公路**段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境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县规划区西侧,与S25徐淮阜高速公路采用T型枢纽进行衔接,枢纽设置位置位于徐淮阜高速**西互通南侧,后于煤矿塌陷区稳沉区域向西布设路线,经土楼村北、前吕楼村北、刘桥二矿北,于刘桥镇小城村西南**-**省界处到达终点,与**规划永灵高速顺接,路线全长6.318公里。项目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7.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项目主线设置桥梁共计474m/2座,其中,大桥392m/1座,中桥82m/1座。设置枢纽互通一处(**西枢纽)。本项目估算总金额约为9.2112亿元,建设周期约36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淮海路130号
联系电话:0561-****688
联系人:杜明念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省****总院****公司
通讯地址:**省合****开发区方兴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188****5527
联系人:尚工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参与期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邮件、电话等对下阶段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