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6年02月0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濮阳-清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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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02月0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035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县**镇顿丘大道韩庄村村北50米(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02月0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年产5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建设项目

**市****开发区人和大道东侧633号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开发区人和大道东侧633号,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20795.68m2,本项目实际建筑面积9464.63m2,其中包括生产车间9144.63m2,研发中心320m2。产500辆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公司已建成厂房;工程内容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且主要在厂房内施工。因此本次评价施工期不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砂及打磨废气、喷漆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本项目下料过程会产生切割粉尘,焊接过程中会有少量焊接烟尘和烟气产生,下料工序、焊接工序产尘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使用抛丸机对车架及集装箱表面进行抛丸处理,抛丸机自带袋式除尘器装置,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喷砂主要对车架及集装箱喷砂,喷砂过程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喷完砂后需要打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喷砂房采用负压收集方式将喷砂房内废气引至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设置1座喷漆房,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均在喷漆房内进行,项目不设置专门的烘干房,本项目使用的漆料采用水性漆,烘干采用电加热。喷漆房废气采取负压收集方式将喷漆房废气引至干式过滤器+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CO)(TA004)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治理。

项目DA001、DA002、DA003、DA004排气筒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120mg/m3,1.75kg/h);DA004排气筒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5m高排气筒:120mg/m3,5kg/h)及**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5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50mg/m3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20mg/m3;DA005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油烟≤1.5mg/m3)

本项目运营过程废水为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厂区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满足****公司****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锯床、抛光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后,东、南、北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焊渣、废滤袋、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滤材(含漆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水性漆桶、废切削液桶、洗枪废水(含漆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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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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