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交货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通知安排产品制造、运输,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使用所必需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产品使用说明书、备品备件品等),完成装卸后,中标人通知采购人初验。初验合格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装(如有)、调试(如有)、检验、试验、试运行(如有)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后,方视为中标人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初验
(1)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通知建设单位代表、采购人代表、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初验。
(2)到货初验时,型号、数量、外观检验合格的,视为初验合格,初验合格的签发验收单。
初验不合格的,应在1天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直至中标人整改至符合要求。初验合格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及质量的认可,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中标人依照合同约定对采购人负有的包括合同货物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位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中标人处理完后1天内,应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再次验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以及给采购人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终验
中标人完**装(如有)、调试(如有)、检验、试验、试运行(如有)并经采购人、建设单位代表等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报告的,视为终验合格。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