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10
****公司《水产品收购、仓储》项目于2026年1月26日向我局提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经审查,该项目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于2026年1月28日准予向申请人(**市龙****公司)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体详情见附 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特此公布。
联系人:王选智
电 话:138****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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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盖自)规条字〔2025〕16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市国土空间总规划(2021-2035年)》和地块控制性规划图则,结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提出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1、地块位置:****办事处尚和寨村地;
2、用地面积:8819平方米;
3、土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4、主体建筑物性质:仓储用房;
5、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及附属用房;
6、容积率:不低于1.0;
7、建筑系数:不低于30%;
8、绿化率:不高于20%;
9、建筑限高:20米;
10、地块出入口方向:用地西侧;
11、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按0.2个泊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机动车出入口应结合地块内规划道路设置,并符合有关规定。非机动车停车位按不低于0.3个泊位/100m2建筑面积配置,电动自行车位配建面积不宜低于1.6m2/辆,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按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量的50% 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电动自行车实际建成充电插座数量不宜低于电动自行车总数的50%。电动自行车停放应符合《**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细则(试行)》。
12、建筑退线:退四至(用地权属界限)范围需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定要求,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
13、建筑间距:满足消防标准要求。**、通风、视觉卫生等要求在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可参照《**市城市住宅**、通风、视觉卫生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执行。
14、建筑风貌:现代产业建筑形式风貌,形成协调统一的仓储产业整体风貌,体现仓储产业区的整洁、现代化。
15、场地控制标高:不高于黑大路设计标高(相对设计标高)1米。同时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标高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6、地下空间利用:满足人防、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经济技术可行、功能合理。
17、市政配套:与周边用地统筹考虑。
18、公共服务配套:与周边用地统筹考虑。
19、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须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 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规划设计必须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20、项目建设时,除满足本规划条件所列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 规范和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环保、消防、园林、环卫、市政、文物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涉及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设,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前,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设单位应按本规划条件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和建筑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1、如地块周边相关厉害关系人或单位对规划采光、通风、视觉卫生等方面存在异议,必须由开发单位负责与其协商解决后方可施工建设。
22、其他方面详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并满足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
23、本规划设计条件有附图,文本及附图一体为有效件,规划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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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