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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3854693 | 建设单位法人:沙海祥 |
| 沈福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区 |
| ****开发区九号区 |
| 皮尔金顿夹层预处理和热弯产能提升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59-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开发区九号区 |
| 经度:110.318664 纬度: 25.247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8 |
| 市环新星审〔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854693001W |
| 2020-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32 |
| 1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38546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3854693 | 验收监测单位:**生之源****公司 |
| 914********0762938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4vdogI |
| 该项目属于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位于****开发区九号区。本项目占地面积1069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项目共有夹层玻璃预处理线3条(前挡线、环切线和坂东线),本次技改扩建项目保留原有的夹层坂东线,拆除原有产能落后和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环切线和前挡线,****工厂的一条百超生产线(百超生产线包括两台自动上片机、两台CNC切割磨边机、一台清洗机、一台离心分离机、一条碎玻璃皮带输送机、玻璃产品输****工厂的一条电加热热弯炉生产线,****工厂电力增容改造。技改扩建后夹层产品设计总产能不变,为125万片/年,其中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可预处理夹层产品84万片/年。项目总投资6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项目位于****开发区九号区,地理坐标为:中心东经110°19'07.19",中心北纬25°14'52.40",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9400m2,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工程。原有项目共有夹层玻璃预处理线3条(前挡线、环切线和坂东线),本次技改扩建项目保留原有的夹层坂东线,对前挡线和环切线实施技术改造;新增热弯线为原有项目老旧热弯线减轻生产负担,不涉及后端处理设备改造,技改扩建后夹层产品设计总产能不变,为125万片/年,其中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可预处理夹层产品84万片/年。 厂区原有职工490人,本次项目不新增员工,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30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69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有项目共有夹层玻璃预处理线3条(前挡线、环切线和坂东线),本次技改扩建项目保留原有的夹层坂东线,拆除原有产能落后和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环切线和前挡线,****工厂的一条百超生产线(百超生产线包括两台自动上片机、两台CNC切割磨边机、一台清洗机、一台离心分离机、一条碎玻璃皮带输送机、玻璃产品输****工厂的一条电加热热弯炉生产线,****工厂电力增容改造。技改扩建后夹层产品设计总产能不变,为125万片/年,其中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可预处理夹层产品84万片/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项目位于****开发区九号区,地理坐标为:中心东经110°19'07.19",中心北纬25°14'52.40",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9400m2,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工程。原有项目共有夹层玻璃预处理线3条(前挡线、环切线和坂东线),本次技改扩建项目保留原有的夹层坂东线,对前挡线和环切线实施技术改造;新增热弯线为原有项目老旧热弯线减轻生产负担,不涉及后端处理设备改造,技改扩建后夹层产品设计总产能不变,为125万片/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 1.施工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化类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营运期,生产废水经离心分离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二)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酒水降尘等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扰民。 1.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减震防噪措施,降低安装调试过程中钢材切割、钢铁材料碰撞以及设备未完全调试正常所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2.营运期,通过对厂房隔音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和设施运行噪声,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置固体废物。 1.施工期,产生的少量边角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玻璃暂存于厂区原有的一****回收站回收,玻璃粉末、废抹布交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产生量很少,且已经施工完成,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离心分离、沉淀处理****处理厂处理。 验收期间,项目生产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产生量很少,且已经施工完成,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大,且已经施工完成,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中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对厂房隔音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和设施运行噪声。 验收期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产生量很少,且已经施工完成,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废玻璃暂存于厂区原有的一****回收站回收,玻璃粉末、废抹布交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再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验收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标准》(HJ2025-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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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 级标准。 | 化粪池 | 按规定监测 | |
| 2 | 离心分离、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离心分离、沉淀 | 按规定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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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