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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局关于服务项目延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采〔2023〕2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2月6日发布《****关于2025年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及指挥平台运维项目采购比价公告》,公告提及“服务期满后,对采购服务方服务质量满意且服务费用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合同可延续,累计不超过3年。”我中心综合考量2025年度(2025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2****中心的采购需求,经审议讨论,确定与****合同续约至下一年度。公示如下:
一、运维供应商:****
二、合同价格:人民币97500元整,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三、服务期限:2026年2月13日至2027年2月12日
四、对本次公示的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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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