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通讯地址:**市**大街66****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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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夹皮沟镇宝戏台金谷项目 | **省**市夹皮沟镇,**市东南 63 公里处 | **** | **** | 总占地面积54503.71m2,总建筑面积17270.82m2。主要建设内容有:游客中心、宝戏台、韩边外宿集、****酒店(含魏拯民事迹专题展)、矿工剧场、研学基地及配套的电力设施、标识等。建设投资:总投资3388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7万元,占总投资0.66%。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 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围挡、洒水、覆盖、车辆冲洗等措施,确保场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沥青铺设选择良好气象条件。 2. 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禁止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场地周围设立围挡,合理制定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 固体废物管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经高效净化设施处理(效率≥85%)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2.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镇区管网,经储池收集后转****处理厂,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山麻河。转运过程须使用密闭罐车,建立台账,严禁沿途倾倒。 4.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酒店废弃用品外售综合利用。 (三)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