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49%股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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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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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9日 批准单位:****园区国有资本****公司 批准时间:2026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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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12月25日) ****园区****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年12月29日) ******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02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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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6-01-13 |
挂牌终止日期:2026-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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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披露到期终结,不再**披露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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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苏****公司、****园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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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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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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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码 |
****0594MA1XH6WM1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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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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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丁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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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
****园区葑亭大道668号11幢瑞奇大厦70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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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承接:建筑工程;建筑工业化产业投资及管理;建筑工业化技术咨询及运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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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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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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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标的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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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旭杰科技****公司 51%; 苏****公司 24.5%; ****园区****公司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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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7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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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4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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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365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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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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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60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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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603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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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64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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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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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36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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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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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7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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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5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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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6月 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367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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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5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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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36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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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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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4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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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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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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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诚评报字[2025]第177号、苏诚评报字[2025]第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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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园区国有资本****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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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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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1357.09 |
净资产:13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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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38.33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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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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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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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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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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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旭杰科技****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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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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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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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见其他说明第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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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要事项 |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联合转让方式,转让方分别为苏****公司(持股24.5%****园区****公司(持股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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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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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人民币2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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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须整体受让标的股权,不得进行拆分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6、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10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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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表 5、苏****公司营业执照 6、苏****公司章程 7、****园区****公司营业执照 8、****园区****公司章程 9、******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0、苏****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决策文件 11、****董事会决议 12、****园区****公司董事会决议 13、****公司拟公开挂牌转****公司24.5%股权请示及批复 14、******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15、******公司基准日审计报告 16、苏****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7、****园区****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18、****事务所关于苏****公司转让******公司24.5%股权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19、**市锦****事务所****园区****公司转让******公司24.5%股权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21、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22、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23、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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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中心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在最终受让方已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签署担保合同(合同附件应当包括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台胞证、护照等)、****银行征信报告;提供人保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主要财产清单及财产权属证明,提供物保的应当提供担保物的权属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付款(含保证金)为转让价格的30%,自《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总价款扣除首期付款后的部分)自合同生效日起360日内一次性付清。丙方在支付前述剩余款项时,应一并支付前述剩余款项部分对应的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付清交易价款之日期间,按合同生效之日对应的一年期 LPR 计算的利息。为免疑义,前述收款****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高新区邓尉路105****科技馆5楼507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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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李经理、谈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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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51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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