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清湖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10

项目名称 **县清湖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燕子镇清湖片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38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兴宇
联系人 高胜 联系电话 157****4484
项目投资(万元) 11099.03 环保投资(万元) 221.9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县清湖片区生活污水管网共54.8公里,其中**DN300HDPE污水管网14.2公里,DN400HDPE污水管网12.6公里,DN5O0HDPE污水管网17.3公里,DN600HDPE污水管网10.7公里,建设检查井846座,配套其他附属设施。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099.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18.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2.38万元,预备费528.5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等采取采取洒水、设置围挡、物料覆盖、路面清扫等措施措施后通过废气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下水道排放至市政污水处理系统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污水采取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
固废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弃土分类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必要时设置隔声屏障。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表土单独剥离保存,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
承诺:**** 李兴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兴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