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塘街道白**农村“三线”整治试点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塘街道白**农村“三线”整治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9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3月2日09: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不具备****公司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公司的授权函)。”
更正后内容:
采购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不具备****公司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公司的授权函);(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更正后内容:“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
| 第40.3(1)项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10 %。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
更正后内容:“
| 第40.3(1)项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农业农村局
(2)地 址:****四楼
(3)联系人:袁嘉豪
(4)电 话:0731-****9960
(5)邮 编:412000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珠**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
(3)联系人:刘锐、丁亚男、王欢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910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