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集团有限公司高性能稀土永磁建设项目(一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高性能稀土永磁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绵****集团****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五、项目概况:****集团有限公****商贸有****经济开发区****工园区)的工业用地实施“高性能稀土永磁建设项目(一期)”(代码:2511-510723-04-01-535232),租用面积138433.4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设施、设备,****工厂(含涂胶间、脱胶间、机加工区、检验区、维修区及暂存区)、电镀车间(设置8条挂镀锌电镀线、16条滚镀锌电镀线、1条退镀锌电镀线),配套建设****办公室)、仓储工程(原料库、成品库、化学品库)、环保工程(隔油池、预处理池、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年产钕铁硼永磁材料10000吨。
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经施工区临时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罐车****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梓江;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分类收****处理站不同单元处理;含锌废水进入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含铬废水和铬酸雾喷淋洗涤塔废水进入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还原反应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倒角碱水进入倒角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斜管沉淀池+中转池)处理,酸性废水和喷淋洗涤塔废水(除铬酸雾处理外)进入酸性废水预处理系统(中和反应池+斜管沉淀池)处理,电镀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进入重金属废水调节池均质调节,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再与脱胶碱水、除油废水、综合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其余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汇入综合废水生化处理系统“采用混凝反应+斜管沉淀+中间监测+一级脱氮系统+水解酸化+二级脱氮系统+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后)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出口总铬排放浓度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车间排口间接排放限值,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企业废水总排放口间接排放限值;上述外排废水经市政管网最****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梓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工厂胶水挥发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镀车间电镀废气经过槽边侧吸抽风+槽体顶部抽风系统收集,氮氧化物、硫酸雾和氯化氢采用“三级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2-DA007、DA009)排放,铬酸雾采用“铬雾处理塔(多效阻隔+碱洗喷淋)”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污水处理站综合处理单元密闭,恶臭废气密闭抽风收集后经过“碱洗喷淋塔”(自带除雾)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有组织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14)表5及表6排放限值,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组织及二级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严格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电镀车间、污水处理站边界、加工厂涂胶间边界分别划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线切机、切片机、打孔机、磨床、砂带机、倒角机、力学万能试验机、钻床/台钻、线切割机床、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磁泥、研磨碎料和镀件碎料定期送稀土分离厂提纯再利用;****公司回收;废****回收站;废RO反渗透膜交由供应厂商回收;废滤芯、废含锌/铬槽渣、废含锌/铬槽液、废退镀液、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及办公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电镀车间、加工厂(机加工区、维修区、涂胶间、脱胶间)、化学品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为各类化学品(主要为硫酸、硝酸、氢氧化钠、盐酸、除油粉、钝化剂、机油、槽液等化学品),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原辅料储存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1.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存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2.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化学品存放区、生产装置区、危废间设置围堰及截流沟,并落实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体;3.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4.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5.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应急****园区风险管理部门并通知紧邻企业及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511-510723-04-01-535232]FGQB-0907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23〕1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租用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5**县不动产权证第****680号),说明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县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