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漳州-漳浦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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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0 11: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321 传真:0596-****321

通讯地址:**市水仙大街100****中心3楼D****环境局窗口(36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兴昌工贸年加工1.2万立方米单板及1.5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省**市**县长桥镇长桥村双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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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市**县长桥镇长桥村双溪口,租用******公司厂房,拟扩建年加工单板1.2万m3生产线1条、胶合板1.5万m3生产线1条,配套1台10.5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及相关公辅设施,建成后全厂年产胶合板2.7万m3、单板2万m3。

1.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抑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NH3-N、TP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2.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锯断、旋切、切边产生的颗粒物、涂胶和热压过程产生的甲醛和非甲烷总烃、锅炉废气(颗粒物、NOx、SO2)。锯断、旋切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涂胶、热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放口(DA001)排放;锅炉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放口(DA002)排放;切边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规范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建立风险防范措施,针对环境风险事故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通过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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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