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凤投审〔2026〕2号
关于凤岗镇天堂围石马岭地块环湖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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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凤岗镇天堂围石马岭地块环湖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本机关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市凤岗镇拟建道路东侧现状为山塘和凤清路,北侧和西侧为山体,南侧为天堂围村。**道路线位呈环形,起终点均衔接现状凤清路,路线全长约794米,标准段红线宽度15米,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双向2车道。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岩土工程、边坡及绿化工程、管线工程。
四、审查依据
(一)《凤岗镇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413号)
(二)《的复函》(凤审复〔2024〕157号)
(三)《关于对的意见》(凤司复函〔2024〕203号)
(四)《关于加快推进天堂围石马岭居住地块公开交易有关事宜的复函》(凤财复〔2024〕319号)
(五)《关于征求的复函》(凤工建复〔2024〕81号)
(六)《关于的复函》(****管理所)
(七)《关于征求加快推进天堂围石马岭居住地块公开交易有关事宜意见的复函》(凤自然资函〔2024〕625号)
(八)资金证明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867.17万元,其中:**工程费2527.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3.01万元、预备费136.5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组织招标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相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