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科技园公司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合作开发单位遴选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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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单位遴选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项目地点:雄**区-雄**区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司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单位遴选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公司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单位遴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公司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单位遴选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拟选定**单位1家,建设智能协同办公系统。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选定服务**单位1家,建设智能协同办公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门户管理、用户管理、流程管理、知识管理、公文管理、移动办公、人事管理、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会议管理、日程管理、公告管理、新闻管理、车辆管理、通讯录、(科研/工程)项目管理、采购管理、档案管理、费控管理、电子签章等。详细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验收完成后进入质保/免费运维期,质保/免费运维期(为3年)结束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雄**区,包括但不限于****。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方应具备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或CMMI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存在相互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期为准);标书代写

14)在本标段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名,近3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的智能协同办公系统信息化项目相关业绩。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2月10日13时30分00秒至2026年2月27日9时29分00秒(**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免费下载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前,应先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5.2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电子标服务

5.3. 开启形式及地点

开启形式:远程开启

开启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及成交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响应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询比采购文件导入“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htb格式)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系统。“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98。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河****中心(一期)C座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0312-****05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联 系 人:孔瑞颖、张梦倩、高宗飞、李贺、王徽

电 话:131****9921、166****5098、166****509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瑞颖

联系电话:131****9921

电子信箱:****@sina.com

通讯地址:****(**省雄**区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C1-402)

(4)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5)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6)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2-****055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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