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县窝依莫克镇恰尔巴克奥提克勒村1415.41亩国有代管集体土地经营权需对外公开出租,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地区**县窝依莫克镇恰尔巴克奥提克勒村1415.41亩国有代管集体土地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
二、交易流出方(发包人): ****
三、土地情况:
3.1、该地块1415.41亩坐落于阔普巴拉片区三区二斗、三斗,****政府将一年流转权交由我村,收益按最终成交价结合亩数比例发放给各村(恰尔巴克村473.41亩,阿克别依特村、库尔木斯村各471亩)。该地块2024年度种植农作物为籽粒玉米,2025年度种植农作物为籽粒玉米 ,今年种植农作物限制为 玉米(1415.41亩) ,目前滴灌设施完备,道路通畅,供水、供电可正常保障,电费、水费缴纳基数与本村村民一致并与村民享有同等待遇,如遇相关部门政策变化,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3.2、成交后相关费用:承包方需按照100元/亩地向村级缴纳残膜农药垃圾清理,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设备损坏维修及排水保证金,每年的11月10****村委会组织对耕地及周边残膜农药垃圾清理、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设备及排水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退回,否则村委会有权按照残膜农药垃圾未清理干净、设施设备损坏程度及排水情况扣除相应的保证金,用于垃圾清理和设施维修及排水,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村委会将向承包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残膜回收费、律师费,按总金额10%承担违约金、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等)。
3.3、其他费用:无。
3.4、其他事项:合同期内该1415.41亩(以实测面积为准)土地的管理、养护、灌溉等工作全部由流入方负责,因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流入方承担、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流入方负责将该1415.41亩(以实测面积为准)土地完好的无偿交还流出方,流入方人如有违约行为时(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未按时签订合同等),流出方有权取消流入方的成交资格,流入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该地块重新发包。位置见下图:
四、种植限制:玉米(1415.41亩)。
五、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网址:https://www.****.cn)或使用微信小程序(雪都泰慧农)
六、承包期限:2026 年3 月1 日至 2026 年 11月1日
七、竞价方式:起拍价为350元/亩/年,采取线上阶梯竞价增价,以最低10元/亩/年递增。
八、保证金:150000元(人民币:拾伍万元整),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九、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账号:报名后生成专属账号
银行行号:103****15081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申请人请于报名结束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需登录系统开始报名,在报名流程中将****银行子账号(注:每个项目的子账号不同,若竞买人同时参与多个竞价项目,请分别将保证金汇入不同的子账号),竞买人需子账户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缴纳后需通过报名页面中“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缴纳状态及到账查询确认。
成交后,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服务费的缴纳
成交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关于核定**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6]52号)在成交确认后10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竞买违约责任。
十一、面向对象:面向全社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良好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报名。已被国家列为失信人员或者失信企业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存在拖欠流出方集体土地承包费及其他费用,需补交相关费用后参与竞价活动)。
十二、报名竞价咨询:
交易流出方联系人:吴清华 135****0848
交易中心联系人: 马**:177****2505 马超:139****659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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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