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其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规定,2026年1月26日,建设单位主持召开蓬阳104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一、项目名称:蓬阳104井钻井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王家镇
三、公示内容:《蓬阳104井钻井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李工 028-****0220
2、验收单位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王工133****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