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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2MACN9AJY55 | 建设单位法人:李军 |
| 李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智慧众创园标准厂房二期B地块5号厂房 |
| ****年产特种无限长铜线串灯1000万套项目--复制--复制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74-智能照明器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智慧众创园标准厂房二期B地块5号厂房 |
| 经度:117.13319 纬度: 28.2684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2 |
| 鹰环函字〔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2MACN9AJY55001X |
| 2025-07-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2MACN9AJY5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2MACN9AJY5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0MA37U6HN5A,/ | 竣工时间:2025-06-26 |
| 2025-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9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2349 |
| 污染影响类 | 实际建设情况:污染影响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铜线串灯 1000 万套的生产规 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铜线串灯 1000 万套的生产规 模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经注塑、点锡膏、贴片、回流焊、点胶、焊 接、组装、测试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点锡膏、贴片、回流焊、点胶、焊 接、组装、测试等工序 |
| 因市场发展及需求变化,注塑工艺取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 少废气产生量。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 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长期 稳定达标;采取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换气等 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按环评要求分别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4 部分:塑料制品业》 (DB36/1101.4—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 — 2 — 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 系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拖洗废水、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 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须满足鹰****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间接循环冷 却水系统定排水一并排入鹰****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 , 尾 水 应 满 足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童家河,最终汇入信江(鹰 潭段)。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 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 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 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 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 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3 — 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 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厂房周边应设置 50m 卫 生防护距离,****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 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 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要求,COD 排放总量控制在 0.021 吨/年、氨氮在 0.002 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在 0.357 吨/年之内。 | 实际建设情况:对点锡膏、贴片、回流焊、点胶、焊 接废气进行了收集,经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 — 2 — 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 系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拖洗废水、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 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理须满足鹰****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间接循环冷 却水系统定排水一并排入鹰****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 , 尾 水 应 满 足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童家河,最终汇入信江(鹰 潭段)。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 控制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化、减量 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 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 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 必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相应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3 — 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 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厂房周边应设置 50m 卫 生防护距离,****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 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 放量应满足****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 要求,COD 排放总量控制在 0.021 吨/年、氨氮在 0.002 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在 0.357 吨/年之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本项目批准后,建设性质、 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 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项 目批准后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 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环境局做好该项目 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执法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03 | 403 | 0 | 0 | 0.04 | 0.04 | |
| 0 | 0.02 | 0.2 | 0 | 0 | 0.02 | 0.02 | |
|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0000 | 10000 | 0 | 0 | 10000 | 100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 | 0.2 | 0 | 0 | 0.2 | 0.2 | / |
| 1 | 活性炭净化设备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 建设一套活性炭净化设备 | 2025年6月9日/6月10日/6月26日对现场进行了监测 |
| 1 | 设备减震基础 | 《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设备配置了相应的减震基础 | 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26日对现场进行了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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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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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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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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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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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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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