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宁乡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四标段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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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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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玉潭镇花明南路116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横岗街道安良八村瑚都路24号-1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四标段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四轮)四标段 清扫服务 **市四标段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洒水降尘、路面清洗、绿化带保洁、市政附属设施清洗、“牛皮癣”清理、道路扫雪除冰等服务。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1 625591.5
合计金额小写: 625591.5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伍仟伍佰玖拾壹元伍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服务合同总金额:为¥****18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壹仟壹佰捌拾叁元整);每月服务费为¥625591.5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伍仟伍佰玖拾壹元伍角)。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道路洒水降尘、清洗,果皮桶、****车站牌、通讯设施、路灯杆、摄像头杆、红绿灯杆、路牌杆等市政设施清洗保洁,所属范围“牛皮癣”清理,主要路面的扫雪除冰等。**洒水清洗要求:全天候洗扫,做到路面随脏随洗扫,其中至少一级道路每天冲洒水四次、二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三次、三四级道路每天冲洒水两次,背街小巷每天一次;一级道路每周清洗一次,二级、三级、四级道路每两周清洗一次,一年考虑60个暴雨日不清洗,一级折算一年需清洗43.6次,二级、三级、四级21.8次。

2.人员配置要求

所设岗位308个,承包方要根据服务范围内岗位数,以“十无十净”为目标管理,实际作业人数不得低于岗位数的五分之二配备作业人员,增加机械化设备的,可适当减少作业人员配备,但不得低于岗位数的30%,即最低配备岗位人数93人;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20辆电动小型收集车;4辆洒水车(其中两台不低于8吨荷载);1辆小型清洗车(用于人行道清洗);1辆清扫车(不低于8吨荷载);2台自带动力除雪滚刷设备。

4.其他要求

原合同第三条“承包期”约定的服务期限由“2022年12_月1_日至2025年11_月30_日”**至“自2025年12_月1_日起至2026年1月31_日止)”(即**2个月)。”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费用包干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银行大康支行(****:000****43066)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五、服务地点
**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城市道路路面及绿化带的卫生保洁;道路两侧15米范围内可视垃圾清理;

2.道路保洁范围内杂草、杂物和牛皮癣的清理,生活垃圾收集;

3.候车亭、路灯杆、公示牌、中心护栏等公共设施保持外观洁净,无灰尘污垢;果皮箱、垃圾容器及时清洁,垃圾不得外溢;

4.车辆洒落泥沙、石块以及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道路污染和通行障碍的及时清理;

5.降雪后道路积雪的清扫,投放工业盐、除雪剂融雪,确保道路不存雪,不结冰;降雨后,第一时间清理退雨后留在路面的淤泥、污水、沙石及杂物;

6.迎检、观摩、****中心工作安排。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的质量及“牛皮癣”的清理;绿化带保洁,道路的洒水、清洗、降尘;果皮桶、****车站牌、通讯设施、路灯杆、隔离墩等公共设施的保洁。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统一时间。服务企业严格执行道路清扫等级的所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作业,其中,洗扫和清扫作业,需在每天07:00前完成。

2.人员配置。服务企业要根据服务范围内岗位数和实际作业人员数2:1的比例或不少于3:1的比例,配备作业人员。如在标书规定的机械化基础上,增加机械化设备的,可适当减少作业人员配备,但不得低于岗位数的30%。

3.提高机械化使用率。合理安排机械和人工配**业,对****车行道,优先采用机械作业。能进行机械化清扫作业的一、二、三级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要达到100%。

4.按章操作。员工在岗及作业时,须统一穿着工装,并保持服装鞋帽整洁。作业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启警示灯,鸣警示信号。道路机械清扫、洗扫速度控制在15-20公里/小时内。

5.巡回保洁。企业员工要勤走、勤看、勤扫、勤捡拾,保持路面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和泥土扫入排水口、绿化带或路边沟边,禁止焚烧垃圾,发现有乱丢垃圾的行为,应礼貌劝阻。****公司,要进行全时段全覆盖的巡回督查,发现卫生问题或作业安全隐患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质量达标和作业安全。

6.应急处理。****公司组建一支不少于5人的道路保洁应急作业队伍,对突发性道路污染,进行应急处理,具体要求为:(1)在其作业时间内,对于道路暴露性垃圾或撒漏垃圾需在10分钟内清理完毕;(2)道路撒漏泥土或砂石、混凝土等,15分钟内到现场,2小时内清理完毕。

(6)履约验收标准:

城市道路两侧墙到墙、建筑物立面以外,清扫保洁质量要做到“十无”、“十净”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修正。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廖国珍 法定代表人: 单保国
委托代理人: 汤宁敏 委托代理人: 单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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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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