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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10
| 项目名称 | **县****医院精神病分院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潘渡镇佀庄村西郓杨路以东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1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龙涛 |
| 联系人 | 张波 | 联系电话 | 157****09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75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7-2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占地面积7110平方米 建筑面积中5090平方米 门诊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处理站措施后通过达标后排放至河里 | ||
| 承诺:**** 李龙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龙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