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灾物资粮油包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展备灾物资粮油包供应商遴选工作,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备灾物资粮油包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数量:根据灾害实际情况进行采购
(四)采购需求:粮油包的供应,产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要求及说明
(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2-4家供应商。
(二)本次磋商产品共分2个包,即A包米油包、B包面油包,应答方仅可对其中1个包进行磋商。成交方为粮油包的**供应商。凡采购方在合同期内向成交方采购该产品,成交方应按磋商承诺分批供货。
(三)应答方需具有**快速供货能力,****储备库,承诺24小时内完成不少于3000份粮油包的生产并运送至国内任一指定灾害发生地(**省全境不超过30小时、**维吾尔自治区全境不超过48小时、**自治区全境不超过60小时)。
(四)应答方报价,A包米油包、B包面油包单价均不得超过180元/份。报价应该包含税费、货品费、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等全部费用,采购方将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运输地点为国内任何灾害发生地。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是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确认供货关系,要求成交供应商有能力从2026年4月开始随时供货,同时,在确认供货关系期间,即2026年4月至2028年3月,采购方可能存在因不启动灾害响应而无实际采购的情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六)了解和认可****公益理念;
(七)具有满足磋商需求的供货实力;
(八)与参与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磋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3月24日(工作日9:30-17:30)。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将以下文件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angxinddr@cfrd.****.cn,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应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工作人员将在审核资质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
1.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信证明(原件,需注明资金流水情况);
5.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近三个月连续缴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24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7.参加磋商会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证明,提供天眼查截图或信用中国截图文件(截图显示时间为竞磋文件发布后)、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声明函;
8.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中对供货期和退换货方案做出详尽阐述,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对可预见性突发状况进行分析及应对措施的阐述;
9.其他有利于采购方的服务承诺。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标书代写
(一)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周三)9:00标书代写
(二)地点:******办公区会议室(**市**区世纪城路208号12楼)
六、磋商时间
(一)时间:2026年4月1日(周三)9:00
(二)地点:******办公区会议室(**市**区世纪城路208号12楼)
(三)提交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U盘提供)
七、保证金制度
(一)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元/包(人民币)
(二)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三)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周五)17:00标书代写
(四)磋商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及要求:
户名:****
账号:86038****810002
开户行: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
联行号:308****05035
1.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应与参与磋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缴纳磋商保证金方可获得磋商资格;
3.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粮油包(A包米油包、B包面油包)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银行汇款单作为递交磋商文件的凭证,如未成交,采购方在磋商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所缴纳磋商保证金退回至原汇款账户;如成交,磋商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使用;
5.成功报名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准时参加竞争性磋商,如无故缺席,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磋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世纪城路208号12楼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2748(2026年2月27日至3月24日,工作日9:30-17:30)
监督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10-****2688
举报电话:010-****7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