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局
2026年1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 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 1 | ****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厚度≥0.025毫米)建设项目 | 河****经济开发区**红路**、山水大街北段西侧 | **** | **天洁****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厚度≥0.025毫米)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9%。 5、建设内容:项****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2300m2,购置生产设备包括吹膜机、印刷机、吹印一体机、复合机、固化房、制袋机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吨塑料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2人、生产工人23人。一班制工作制度,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时间300天。 (二)工程选址 项目位于河****经济开发区**红路**、山水大街北段西侧,**跃****公司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16度13分16.873秒,北纬37度26分55.982秒。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均为**跃****公司车间,西侧为**县****公司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200m的滩头村。 (三)项目衔接 1、供电:****经济开发区供电网提供。 2、供热:项目生产用热采用设备电加热,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空调。 3、给排水: 给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仅生活用水,新鲜水用量为225m3/a,****开发区市政供水管网提供,厂区内已铺设供水管网,可以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本项目劳动定员25人,无住宿人员,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1部分:居民生活》(DB13/T5450.1-2021)表1农村居民用水定额为18.5~22.5m3/a﹒人(包含庭院散养和庭院菜地的取水量),折合每人每天用水约为0.05~0.06m3,项目职工生活用水按0.03m3/d﹒人计,年生产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225m3/a。 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0m3/a,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雄****处理厂集中处理。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租赁**跃****公司闲置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设备设施安装调试,且作业量很小,无土建施工。废气污染主要来源于设备设施安装时墙面、地面打孔固定产生的粉尘,施工期间加强作业处洒水并及时清扫地面,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产生的交通噪声,生产或环保设备吊运、安装产生的安装噪声。通过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禁止午休时间及夜间施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雄****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吹制成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制袋工序(1#~15#制袋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采用集气罩收集至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袋工序(16#~25#制袋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以及印刷、复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调墨间和固化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管道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雄****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环保设施配套风机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混料工序产生的废包装袋、制袋工序产生的边角料以及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油墨稀释剂(电子水)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抹布、废水性油墨桶、废溶剂油墨桶、废油墨稀释剂(异佛尔酮)桶和复合工序产生的废胶黏剂桶、废气治理设备更换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以及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妥善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0318-****36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郑口镇顺达路 邮政编码:0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