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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重新给予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2025年11月10日以“隆发改〔2025〕86号”文件同意批复《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因项目总投资变更,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意建设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座30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桥长39米,宽4.5米(其中行车道3.5米,防撞护栏1米)。桥梁设计等级为四级(Ⅱ类)。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六、废止《关于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发改〔2025〕86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再次出现变更调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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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