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免疫分析仪等一批设备(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省**市**区东街83号22层01写字间 | 2,000.00元 | 90.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栓四项)):
货物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栓四项) | 星童 | Pylon IRIS | 1 | 台 | 2,000.0000 | 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方** |
| 评审专家: | 柯华、陈目金、郑健、郑沁春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个采购包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元。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华林支行 ,账 号:117********026681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血栓四项):0.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符合性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在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未填写所投产品的品牌,不满足“标的说明一览表”中“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该供应商存在招标文件第四章“6.2符合性审查”中“(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故一致判定****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园路8号
联系方式:0591-****721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0591-****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玠霖、林真、黄晓霞
电话:0591-****8629
****
2026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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