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根据《****岭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市****岭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安格庄乡金坡村、大**乡**岭村,工程起点坐标为:东经115度12分12.280秒、北纬39度19分56.561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5度14分1.563秒、北纬39度19分49.284秒。主要建设内容:对**岭引水渠损毁的渠道进行修复,对坍塌的渡槽拆除重建,对淤积段渠道进行清淤,更换损坏的启闭机及丝杠,对渗漏严重的渠段进行防渗处理。
2、建设过程及环评审批情况
****于2024年1月委托编制了《****岭引水渠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审批局于2024年1月31日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易审表[2024]6号)。项目于2024年2月28日开工建设,2024年11月7日竣工。依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规定,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4.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相关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金坡村居民发现桩号2+308~2+338段引水渠挡墙破损严重,已存在塌方现象,不能满足村内居民使用,因此增加了桩号2+308~2+338段引水渠修复工程。
(2)由于增加了桩号2+308~2+338段引水渠修复,土方开挖增加了289.8m3,土方填筑增加了188.16m3,石方开挖不发生变化。弃土处置方式以及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一致。
(3)由于上述内容变化,项目投资发生了相应变化。
经对照《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水利建设项目(枢纽类和引调水工程)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