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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现对该项目作澄清通知:
一、对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标书代写
(1)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3.2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应为:3.2.1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许可证范围内可经营销售硫酸、盐酸、甲苯、丙酮、高锰酸钾、乙醚、三氯甲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或投标单位提供与有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有**协议。
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史俊文、唐燕
联系电话:0512-****4200-1613(一标段)、139****3738(二标段)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王仕倩、吴帆
联系电话:0512-****8848、****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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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