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市九峰胜境国际生态度假区(一期))》的公示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市九峰胜境国际生态度假区(一期))》(以下简称“局部优化方案”)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市九峰胜境国际生态度假区项目已纳入2025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且作为**市重点文旅项目的推进,其功能定位、用地需求与空间布局已超出原边界所承载的预期。为适应项目高品质开发与可持续发展要求,推动形成“**联动、景镇融合”的发展格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科学、合理的局部优化。此次调整基于“功能协调、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弹性可持续”等原则,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与政策约束进行编制,在符合《******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统筹生态保护、****社区发展,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与项目功能完整落地,进一步强化九峰镇作为区域旅游集散与服务核心的承载能力。
**市九峰胜境国际生态度假区(一期)总建设用地面积20.1584公顷,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其中规划农用地20.0581公顷,规划城镇建设用地0.038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0.0994公顷,不涉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等城市管控底线内容。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要求,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因此,此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符合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要求。
因此,为保障该项目用地需求,特编制本次落局部优化方案。
二、调入调出地块情况
(一)调入地块情况
本次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地块位于**市九峰镇联安村、三联村及坪石村,涉及8个地块,用地面积20.1584公顷,编号****、TR02、TR03、TR04、TR05、TR06、TR07、TR08。根据**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TR01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三联村,面积11.6785公顷,均为农用地,具体地类为林地(11.6785公顷);
TR02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6628公顷,均为农用地,具体地类为林地(0.6628公顷);
TR03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1.2305公顷,均为农用地,具体地类为林地(1.2305公顷);
TR04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9129公顷,均为农用地,具体地类为林地(0.9129公顷);
TR05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坪石村,面积2.0569公顷,均为农用地,具体地类为林地(2.0569公顷);
TR06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2679公顷,均为农用
地,具体地类为林地(0.2679公顷);
TR07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4471公顷,均为农用地,具体地类为园地(0.4471公顷);
TR08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2.9018公顷,其中农用地2.8404公顷(具体地类为园地2.7777公顷,农村道路0.0627公顷);建设用地0.0614公顷(具体地类为村庄用地0.0614公顷)。
根据2023年11月启用作为用地用海报批依据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前,调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其中规划农用地20.0581公顷,规划城镇建设用地0.0389公顷,村庄建设用地0.0994公顷,不涉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等城市管控底线内容。
TR01地块面积11.6785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11.6405公顷(具体地类为林地11.6405公顷)、规划城镇建设用地0.0380公顷(具体地类为供电用地0.0380公顷);
TR02地块面积0.6628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0.6628公顷(具体地类为林地0.6628公顷);
TR03地块面积1.2305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1.2305公顷(具体地类为林地1.2305公顷);
TR04地块面积0.9129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0.9129公顷(具体地类为林地0.9129公顷);
TR05地块面积2.0569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2.0569公顷(具体地类为林地2.0569公顷);
TR06地块面积0.2679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0.2679公顷(具体地类为林地0.2679公顷);
TR07地块面积0.4471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0.4471公顷(具体地类为园地0.4471公顷);
TR08地块面积2.9018公顷,其中:规划农用地面积2.8395公顷(具体地类为园地2.7768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627公顷)、规划城镇建设用地0.0009公顷(具体地类为供电用地0.0009公顷)、规划村庄建设用地0.0614公顷。
(二)调出地块情况
本次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地块共有12个,编号分别为TC01-TC12,分布于乐城街道、廊田镇及九峰镇,总面积20.2596公顷。根据**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TC01地块位于乐城街道天井岗村,面积1.0284公顷,现状农用地0.9989公顷、建设用地0.0294公顷;
TC02地块位于乐城街道练塘村,面积1.4661公顷,现状农用地1.4661公顷;
TC03地块位于乐城街道大木丘村、长迳村、****牧场,面积7.0707公顷,现状农用地7.0561公顷、建设用地0.0147公顷;
TC04地块位于廊田镇新寮村,面积0.8654公顷,现状农用地0.8654公顷;
TC05地块位于廊田镇新寮村,面积0.0814公顷,现状农用地0.0812公顷、未利用地0.0001公顷;
TC06地块位于廊田镇新寮村,面积0.5005公顷,现状农用地0.0033公顷、建设用地0.0511公顷、未利用地0.4462公顷;
TC07地块位于廊田镇新寮村,面积2.9687公顷,现状农用地1.4418公顷、未利用地1.5269公顷;
TC08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0340公顷,现状农用地0.0340公顷;
TC09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1865公顷,现状农用地0.1865公顷;
TC10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1062公顷,现状农用地0.1062公顷;
TC11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0.2797公顷,现状农用地0.2293公顷、未利用地0.0504公顷;
TC12地块位于九峰镇联安村,面积5.6603公顷,现状农用地4.1091公顷、未利用地0.0118公顷;
调出地块均不涉及现状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已依法依规批准、或已办理划拨、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明的建设用地。
根据2023年11月启用作为用地用海报批依据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调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不涉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等城市管控底线内容。
调出后,调出地块按**市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地类使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7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利害关系人有权对本次公示事项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本次公示事项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意见反馈方式:请送至或邮寄至****四楼国土空间规划股(人民北路36号)。
邮政编码:512200;咨询电话:0751-****997;
(三)有效的意见反馈期: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7日。(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的邮戳日期应在意见反馈期内,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的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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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