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红废料废渣深加工项目 | **市******园区B地块4#5#平台 | **** | 项目位于龙****工业园区B地块4#5#平台,用地面积约为26000m2,**1栋钢结构厂房,布设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生产加工区,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生产加工车间设有给料机、鄂破、圆锥破、对辊机、球磨机、烘干机、除杂除铁系统、浓密罐、输送带等。项目利用****岩废石尾料,经破碎、筛分、球磨、除杂、除铁、烘干、脱水等工序处理,年生产陶瓷原料50万吨,烘干工序均采用电烘干。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球磨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红石材循****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和除尘,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及成品堆场布设在厂房内,生产加工车间应封闭,合理设置全厂喷淋降尘系统,严格控制物料堆存、装卸、下料、运输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包装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排放;破碎、筛分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6米。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化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杂质、尾料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并做到日产日销,****回收部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废黄油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