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5年度第六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贵府呈〔2025〕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县云雾**伐村的集体农用地0.2734公顷(耕地0.27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73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734公顷。
二、你县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