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县新州镇岩楼村岩浪屯道路硬化2026年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助力当地困难群众就业增收,计划组织低收入低技能群众参与项目建设,以此提供更多务工就业机会。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能带动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也将为项目实施地群众带来切实利益。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新州镇岩楼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路基3.5米、路面硬化3.0米、厚度0.18米,路肩、水沟、涵洞等,里程全长4.42公里,砌筑挡土墙总量为532立方米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37.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7万元,工程其它费用20.9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17万元(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86.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69万元。
六、项目建设方案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方案。
七、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
计划吸纳项目实施地重点群体66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86.8万元,人均增收约1.32万元,共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0%。坚持“能使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的原则,要充分体现“务工是手段、赈济是目的”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相关重点群体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八、公益性岗位设置
项目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保洁、伸入道路的杂草清除、排水沟清理等**县财政资**排支付。
九、项目招标
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十、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附件:**县新州镇岩楼村岩浪屯道路硬化2026年农村道路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投标基本情况核准表
隆林****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康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千部插手工程建设康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此件公开发布)
隆林****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印发
**县新州镇岩楼村岩浪屯道路硬化2026年农村道路
以工代赈项目招标投标基本情况核准表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非招标方式 | 估算造价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前期咨询 | 核准 | 2.17 | |||||||
| 设计 | 核准 | 7.24 | |||||||
| ** | 核准 | 217 | |||||||
| 监理 | 核准 | 5.17 | |||||||
| 其他 | 核准 | 6.38 | |||||||
|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6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开展相关工作。工程施工部分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第二十六条(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招标,不得另行制定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执行。 | |||||||||
| 核准单位(盖章) 2026年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