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喷塑技术改造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12-4至2025-12-10,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7-****010
通讯地址:寻****服务中心4楼综合窗口
邮编:342200
| 项目名称: | ****喷塑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乡/石排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环咨(赣****公司 |
| 项目概况: | 行业类别: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523 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性质:技术改造;建设地点:**省****工业园(**青水泥对面);项目总投资50万元。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830平方米。项目利用现有5#厂房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建设喷塑房、固化房等,将现有800台制袋机、250台吹膜机、100台印刷机生产工艺中的喷漆工序改成喷塑工序,同时将现有喷漆房拆除,改造现有喷漆房为喷塑房,购置粉末喷枪、燃气固化炉等设备,其他生产工序不变,产品产能不变。项目建成后年喷塑800台制袋机、250台吹膜机、100台印刷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喷塑粉尘经二级滤芯过滤器粉尘回收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固化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本项目主要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的塑粉、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塑粉直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集中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